2022年3月1日,我走进XXXX科技有限公司的大门,签下劳动合同的时候,我心里想的是:这份工作,我就要干到退休!!
那时候的我不是说大话。我认真上班,值夜班,加班,从不计较。我以为只要好好干,就能干到老。
今年过年之前,我发现工资不对。过了一个穷年,1月的绩效和加班费没发。我打电话给财务,财务说“年后发”。我等到年后,等到2月15号,等到2月20号,等到2月22号。没人通知我,没人告诉我为什么,没人跟我说一句“再等等”。
2月22号,我寄出了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。那一天,我上完夜班,回到家,手在发抖。
我不是想走。我是被逼的。
当天直属领导给我打电话劝我,要走就好好走,正常走,不要搞这个,并且承诺3月工资一起发,人事又劝我可以当做没收到EMS,承诺尽快发齐工资。
后来的事,像一场漫长的拉锯。公司在我仲裁申请后补了钱,但他们说“不是故意的”,2月5号已经“开会通知过”,为了证明他们“通知过”,他们交了一份会议记录。上面写的是“钉钉会议”,但我们公司用的明明是腾讯会议。
钉钉开会,怎么能截出腾讯会议的图?这是最基本的常识。他们连造假都造不好,还指望我相信他们的话?
他们拿出一个名单,说“所有人都签了,就你没签”。从2月5日到2月22日,整整17天,没人找我补签,没人发微信,没人发钉钉。他们自己都知道我没听到,但他们还是说我“应该知道”。
我查了个税记录。税务局打印出来的纸上写着:2026年2月2日,公司申报了我1月的个税。税都报了,账早算好了。不是没算好,是算好了,不发。
我打了三次电话。2月11日打给财务,财务说“年后发”。2月22日打给人事,人事说“回去补发”。2月22日打给主管,主管说“三月份一起发”。录音都在,他们赖不掉。
他们说我“碰瓷”。我在公司干了四年,加班值夜班,这叫碰瓷?碰瓷的人,会忍这么久吗?
他们说“拖都能拖死你”。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,心里是怕的。我怕的不是他们,我怕的是自己撑不住。
但我撑住了。
我把个税记录打印出来,把银行流水一页一页排好,把录音存在手机里,把EMS底单收好。我去仲裁院交了材料,去税务局打印记录,去社保局打印缴费明细。我写了陈述稿,改了十几遍。我查法律条文,查工资支付规定,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。
我本来想在公司干到退休。我从来没想到,有一天我会坐在仲裁庭里,把证据一张一张摆出来,跟公司要钱。
但我不后悔。我在公司干了四年,我不后悔。我提被迫离职,我也不后悔。因为我知道,我忍了那么多,不是为了忍到最后,是为了在仲裁庭上,把该说的话说出来,把该拿的钱拿回来。
开庭那天,我会带齐所有证据。我会说:个税记录在这里,银行流水在这里,录音在这里。我会说:公司说我“应该知道”,但他们拿不出我签字的记录,拿不出我回复的记录,拿不出我参会的记录。他们连证据都是假的——钉钉开会,截不出腾讯会议的图。
我会说:我不是想走,是你们逼我走的。
我本来想在这里干到退休。但那个公司,配不上我曾经的誓言。
我走了那么远,不是为了赢。是为了让那个认真干活、加班值夜班的自己,得到一个交代。

